抵押权属登记费
抵押权属登记费是指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抵押权进行登记收取的费用。
抵押权属登记费具体需要多少钱
抵押权属登记费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具体金额根据抵押物价值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抵押权属登记费标准如下:
抵押物价值10万元以下的,登记费为50元;
抵押物价值10万元至50万元的,登记费为100元;
抵押物价值50万元至100万元的,登记费为150元;
抵押物价值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登记费为200元;
抵押物价值200万元至300万元的,登记费为250元;
抵押物价值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登记费为300元;
抵押物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登记费为500元。
抵押权属登记费缴纳方式
抵押权属登记费可采用以下方式缴纳:
现金缴纳:申请人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窗口缴纳现金。
银行卡缴纳:申请人可使用银行卡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自助服务终端缴纳登记费。
网上缴纳:申请人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网站或手机APP缴纳登记费。
抵押权属登记费缴纳期限
抵押权属登记费应当在申请抵押权登记时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属登记费发票
缴纳抵押权属登记费后,申请人应索取发票。发票是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的凭证,也是抵押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依据。
抵押权属登记费退还
申请人因故不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可申请退还抵押权属登记费。退费申请应当在抵押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退费申请。退费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