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钟逸 49 0

#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

## 定义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是指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永州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在永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并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

2. 借款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借款人的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借款人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物或保证人;

7. 借款人符合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贷款额度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永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贷款期限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 贷款利率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

## 还款方式

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

## 贷款办理流程

1. 借款人向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3. 借款人与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4.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5. 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 注意事项

1.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如逾期偿还,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采取追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 拍卖借款人的抵押物;

- 请求借款人的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2.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贷款资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贷款资金,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