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注销后抵押权解除:探析法律依据与解除途径
抵押权是债权人享有的以债务人为抵押物向债务人或第三人主张的一种担保物权。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享有对抵押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债务履行完毕或者抵押权消灭时,抵押权即告消灭,此时抵押物上的抵押权负担亦随之解除。
对于抵押人而言,抵押权的解除意味着对其财产权利的束缚的解除,其可以自由处分其抵押物,而债权人则同时丧失了对抵押物的担保权,其债权保障减弱。因此,抵押权的解除对于当事人双方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法律行为。
### 一、抵押权解除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关于抵押权解除的规定主要散见于《物权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其中,《物权法》第398条规定:“抵押权消灭后,抵押权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人,并协助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注销手续。”《民法典》第517条规定:“抵押权消灭后,抵押权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人,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抵押权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抵押债权清偿后,抵押权自然消灭;
2、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3、抵押物灭失或者丧失担保价值;
4、抵押权设立无效或者被撤销;
5、抵押期限届满。
### 二、抵押权解除的途径
抵押权解除后,抵押权人应当及时协助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注销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权解除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出具《抵押权解除合同》**
抵押权解除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就抵押权的解除而签订的协议。该协议应当载明抵押权解除的理由、日期、解除抵押权的范围等内容。抵押权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应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2.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出具《抵押权解除证明》**
抵押权解除证明是抵押权人出具的证明抵押权已经解除的书面文件。抵押权解除证明应当载明抵押权解除的理由、日期、解除抵押权的范围等内容。抵押权解除证明经抵押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应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3. **向法院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如果抵押权人拒绝出具抵押权解除合同或者抵押权解除证明,抵押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依法对抵押权的解除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抵押权即告消灭,抵押人应当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 三、抵押权解除后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 **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解除后,抵押权人应当及时退还抵押权证书,并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注销手续。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赔偿抵押权解除后因其处分抵押物而造成的损失。
2.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权解除后及时向抵押人出具抵押权解除合同或者抵押权解除证明。抵押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抵押权解除合同或者抵押权解除证明。抵押权人不得在抵押权解除后继续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