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买商铺须知
### 1. 借款人资格
* 借款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借款地具有常住户口,且年满18周岁;
* 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
* 借款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 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住房,且该住房已取得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借款人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 借款人应在借款地具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
### 2. 贷款额度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额度;
*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能力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
*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且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 3. 贷款利率
* 贷款利率由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一般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 具体贷款利率以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的利率为准。
### 4. 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 具体贷款期限以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为准。
### 5. 抵押物要求
* 抵押物应为位于借款地且具有合法产权的商铺;
* 抵押物应符合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且不属于禁止抵押的范围;
* 抵押物的价值应足以覆盖贷款本息。
### 6. 贷款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申请;
2. 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借款人的资格、信用状况、抵押物等进行审查;
3. 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4. 借款人与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 借款人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 7. 贷款还款方式
* 贷款还款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 具体贷款还款方式由借款人和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约定。
### 8. 注意事项
*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
* 借款人应在抵押物上办理抵押登记,否则贷款将不予发放;
*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不得擅自处分抵押物,否则将构成违约,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收回贷款;
*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遇失业、疾病等情况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可以向借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展期或延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