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贷抵税多少
深圳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纳税人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利息,按每年规定数额扣除。
一、房贷抵税范围
1. 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购买的住房,用于个人自住。
2. 贷款用于现房购买、期房购买或翻修。
3. 贷款必须在深圳市贷款金融机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二、房贷抵税限额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限额为每年10000元,每人每年实际扣除不能超过100万元。
三、房贷抵税流程
1. 确认符合条件: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购买住房,用于个人自住,贷款用于现房购买、期房购买或翻修,贷款必须在深圳市贷款金融机构办理。
2. 计算应扣除利息额: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限额为每年10000元,扣除利息额=当年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扣除比例。
3. 填写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一)》中填报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
4. 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需要将填写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一)》和其他相关资料一起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5. 扣除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确认符合条件后,将扣除个人住房贷款利息金额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房贷抵税注意事项
1.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计算的,不包括本金。
2.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能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能在纳税人的其他收入中扣除。
3.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不能结转。
4.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能由纳税人本人享受,不能由其他个人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