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肇庆市无住房,且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未在肇庆市以外地区购买、建造或翻建住房;
3、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借款人及其配偶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抵押或质押担保;
6、借款人还应满足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且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在本市购买、建造或翻建住房的总额度。
三、贷款利率
异地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
四、贷款期限
异地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五、申请流程
1、借款人向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意向通知书》;
3、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住房抵押或质押手续;
4、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给借款人。
六、注意事项
1、异地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具有肇庆市户籍,或在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异地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且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在本市购买、建造或翻建住房的总额度;
3、异地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
4、异地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5、异地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抵押或质押担保;
6、异地贷款的申请人还应满足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