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户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过户抵押登记费是指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因办理抵押登记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根据房价的多少而定,一般为房价的1%左右。那么,过户抵押登记费由谁负担?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合同、抵押权证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向抵押物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登记。”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抵押权的成立以登记为准。抵押权登记后,抵押权才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效力。因此,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过户抵押登记费一般由抵押权人承担。
###二、实际操作中
在实际操作中,过户抵押登记费的承担方式有多种,具体取决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由抵押权人承担。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一般都会要求借款人承担过户抵押登记费。
2. 由借款人承担。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担过户抵押登记费,那么借款人就需要支付这笔费用。
3. 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过户抵押登记费,或者由其中一方承担大部分,另一方承担较少的部分。
###三、注意事项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就过户抵押登记费的承担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产生纠纷。此外,买卖双方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过户抵押登记费一般由抵押权人承担,但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担或由双方共同承担。
2. 过户抵押登记费根据房价的多少而定,一般为房价的1%左右。
3. 过户抵押登记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并缴纳。
4. 抵押权人应在抵押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合同、抵押权证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向抵押物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