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不动产证能加名吗
有房贷的不动产证可以加名,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手续。
一、条件
1、房产共有形式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2、共有房产已还清贷款或剩余贷款已由共有房产人全部偿还完毕。
3、共有房产人均同意在不动产证上加名。
二、手续
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房屋所有权变更申请表》。
2、填写《房屋所有权变更申请表》,并附上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购房合同;
(3)贷款合同;
(4)还款证明;
(5)共有房产人同意在不动产证上加名的书面材料;
(6)身份证;
(7)户口簿。
3、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4、缴纳相关费用。
5、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6、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其中载明所有共有房产人的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在不动产证上加名,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不能自行办理。
2、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齐全的材料,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3、在不动产证上加名后,共有房产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发生变化,需要共同承担房产的债务和风险。
4、在不动产证上加名后,如果共有房产人之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转让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不动产物权登记时生效。转让房屋的,同时转让其附属设施和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其他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