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安发展贷款
雄安发展贷款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为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发放的专项贷款。该贷款主要用于支持雄安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项目。
## 贷款政策
雄安发展贷款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还款方式为分期偿还。贷款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最长为10年。
### 贷款条件
申请雄安发展贷款的企业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机构;
2.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
3.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
4. 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项目的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6. 项目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额的20%。
### 贷款程序
申请雄安发展贷款的企业或机构应向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 贷款申请书;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 项目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项目施工许可证;
6. 企业或机构的财务报表;
7. 企业或机构的信用报告;
8. 其他必要的材料。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材料后,将对项目进行评估。经评估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发放贷款。
## 贷款使用
雄安发展贷款只能用于支持雄安新区的项目建设。贷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贷款使用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贷款还款
雄安发展贷款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还款方式为分期偿还。贷款人有权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对逾期贷款收取罚息。
贷款人可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对贷款本息进行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为10年。
### 贷款担保
雄安发展贷款可以提供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协商确定。
贷款人有权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担保情况,调整贷款担保要求。
## 贷款风险
雄安发展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项目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
贷款人应采取措施控制贷款风险,包括对项目进行评估、对市场进行分析、了解政策变化、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等。
## 贷款退出
雄安发展贷款的退出方式包括:
1. 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
2. 贷款展期后一次性还清;
3.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
4.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5. 其他方式。
贷款人的退出方式应与借款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