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设立抵押登记
一、汽车设立抵押登记的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 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汽车所有权证书。
4. 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5. 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
6. 汽车的价值应当不低于抵押贷款的金额。
7. 汽车应当没有被查封、扣押或其他限制性措施。
8. 汽车应当没有其他抵押或质押。
9.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二、汽车设立抵押登记的程序
1.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2.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到机动车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 机动车登记部门应当在借款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的内容。
4. 机动车登记部门应当向借款人和贷款人颁发抵押登记证书。
三、汽车设立抵押登记的效力
1.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贷款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2.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借款人不得将汽车转让、出卖或设定其他抵押或质押。
3.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借款人应当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
4.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如果借款人逾期偿还贷款,贷款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汽车。
四、汽车设立抵押登记的查询
1.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可以到机动车登记部门查询抵押登记信息。
2.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也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抵押登记信息。
3.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抵押登记信息。
五、汽车设立抵押登记的注销
1.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后,可以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2.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贷款人将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可以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3.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汽车灭失或者灭毁后,可以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4. 汽车设立抵押登记后,机动车登记部门撤销抵押登记后,可以申请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