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贷款100万 甲借款100000元 期限为20年,偿还贷款方式为偿债基金法

钟逸 65 0

某项银行贷款本金100万元,期限为10年,利率为8%,每年年末等额偿还本息...

1、某项银行贷款本金为100万元,期限为10年、利率为8%,每年年末等额偿还本息,则每年偿还额的计算式为()。

2、【答案】:D 假设每年偿还额为A,则有:A×(P/A,8%,10)=100,即A=100/(P/A,8%,10)。

3、回答如下:这可以用等额本息法的公式来计算:每季的还款额=本金*季利率*(1+季利率)^n/[(1+季利率)^n-1]式中:季利率=年利率/4,n表示还款次数,^n表示n次方,如^40,表示40次方(贷款10年、40个季度)。

4、季度利率=8%/4=2% 10年共计40个季度, 根据公式:利息=本金*利率*时间总金额=10*(1+2%)^40=208万。年利率是指一年的存款利率。

5、年利息率为8%,半年一次计息。则利率为4%。三年共复利六次,以此推算,则三年后需还款金额=借款本金*(1+贷款利率)^复利次数=1000000*(1+4%)^6 等于12653102元。所以三年后还款金额为12531902万元。

6、“提款额/(1+8%)”;第二年末为“提款额/(1+8%)^2”;第10年年末为“提款额/(1+8%)^10”,全部相加即为本金10000;简化后:每年年末提款额=10000*8%*(1+8%)^10/[(1+8% )^10-1]=1490.29。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答案】:D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甲将房屋一间设定抵押向乙借款1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以12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有意将该房屋出售,但丙不同意直接代甲清偿债务。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即合同的具体要求。(1)权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2)义务: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3)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行为的是( )。

甲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除用本单位价值50万元的轿车抵押外,还请...

1、一般而言,安美途提供的车辆抵押贷款额度可以达到车辆市场价值的70% - 80%。如果您的征信比较好,或者有其他财产辅助证明,额度会更高。

2、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通常情况下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

3、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会引起资产:银行存款增加100万元,同时负债:短期借款增加100万元;偿还所欠货款100万元,会引起负债:应付账款减少100万元,同时资产:银行存款减少100万元。

4、准备贷款材料:准备好需要的贷款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车辆评估报告、银行流水等。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将这些材料准备齐全。提交贷款申请: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

5、举例来说,如果您的车辆市场价值为10万元,那么您可能可以获得7万元-8万元的贷款额度。这个范围内的贷款金额将作为您的可获得额度参考。汽车抵押贷款可以选择安美途这些整体实力比较强的车贷公司。安美途正规可靠,门槛低。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6月1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为保证...

1、【答案】:B,C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2、乙银行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但必须申报债权,只是有权对甲公司厂房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债务的说法不正确;(2)选项D: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末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

4、本案中,甲公司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无力还款,抵押权人乙银行可以要求抵押人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时,没有与乙银行约定保证类型,视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乙银行也可以向选择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5、3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7个月,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现有的和在贷款清偿前可获得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为乙银行设立浮动抵押,当天合同签字生效。2023年2月10日,办理抵押登记。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一幢办公楼抵押给银行。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

参考答案:D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一幢办公楼抵押给银行。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

比如,A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办公楼作为抵押,双方约定,A公司半年必须提供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不提供的话,银行可以拍卖办公楼抵债,这就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入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可以拒赔,理由是:财产保险合同中,事故发生时提出索赔的人应该存在保险利益,而该案例中六个月后运输公司即将贷款全数还清,也就是说此时银行已经对于该房屋这个保险标地不存在保险利益了,所以由此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答案】:D D正确,不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生效,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会导致什么

1、乙银行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但必须申报债权,只是有权对甲公司厂房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债务的说法不正确;(2)选项D: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末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第三人丙公司为担保乙银行的债权,提供了一般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对此下列正确的有( )。

3、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

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0万元,但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索要。

5、因此在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才可以要己承担。而混合担保中,不存在连带共同保证人才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担保人清偿,简单来说,这种情况有特别规定从其规定,无规定按一般来,特别优于一般。

6、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