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借了我5万块钱,当时没打借条,他现在不想还了...
补充证据 A、可以找他当面或打电话要账,同时录音,只要录音内容能体现他借你5万块钱,也可以作为证据;B、邀朋友与你一起找对方要账,只要对方认账,你朋友就可以做证人了。
虽然没有借条,但是你们双方仍然形成了实质的借贷关系;根据现有的凭证,已经可以进行起诉;因为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借条,所以双方应当构成无固定期限的借贷关系,你随时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欠款,亦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而对于这种人,直接叫对方还钱是最有效的方法,这个时候,不要过分顾着所谓的情份,因为钱是辛苦挣的,借给别人本就讲了很大的情份,所以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
可以。起诉是一种的权利。能不能胜诉则是另外一回事。单凭转账记录,如果有其他一些证据进行佐证,是可以胜诉的。没有借条也没关系。
委婉一些开口要,也可以拿微信发个语音什么的,比如说,你是不是忘了借的我的钱了,最近有点缺钱,能不能给了我啊。如果你的朋友人品不错的话,一定会给你的。
朋友借了我5万块钱,没借条,有银行转账记录,可到法院起诉吗
1、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起诉,而且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两份证据虽然不是直接的借款证据,但形成了证据链,可以证明借款人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款。
2、当事人之间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法院能支持,但是要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首先,借条不是唯一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还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甚至聊天记录等,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3、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只有转账记录很难胜诉,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辅助。
4、法律分析:会。若只是银行转账记录,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转账记录虽说不能证明是否为借款,但只要对方收到钱,也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的;或者也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5、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6、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别人像我借五万元,我要不要借呢?
不管是同事还是朋友,你借出钱的那一刻就要想清楚,你能不能承受得住对方不还钱的结果,借钱的时候是老子,要债的时候是孙子,还怕抹不开面子,借出钱的时候就当这钱是花了,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要借。
如果是普通的,那我觉得就没有太多的必要借了,因为5万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的话,那就可以考虑一下。
我觉得要慎重,经常听人说借钱容易,还钱难。到自己要用钱向借钱人要回钱时,很多人都不痛快。有的甚至关系闹僵。5万对有钱人来说不多,但对于打工的人来说也不少。
朋友向我借5万块钱,可是我又不太相信他,我该怎么拒绝
1、直接拒绝:如果不想借出资金,可以直接告诉朋友,你无法借钱。这可能会让朋友感到尴尬,但是也是非常直接的拒绝方式。给出其他建议:可以尝试给朋友提供其他建议,如帮助他们找到其他来源的资金、提供其他支持方式等。
2、给自己想好委婉拒绝对方的理由和准备,不要第一时间直接拒绝。
3、坦诚相待 最后,朋友借钱怎么拒绝还不伤和气?其实如果遇到朋友借钱,真的帮不上忙,坦诚解释客观情况,直接拒绝是个好办法。当然前提是对方也能认同,所以平时做事一定要低调,既不伤感情,又加深了彼此的理解。
4、.如果遇到一些对你比较重要的朋友难于拒绝时,你又不想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不妨使用此方法。抱着不要朋友的还的态度,比如他向你借1000,你可以说你只有100,你就借他100,这样就可以不会伤害彼此之间感情。
5、你可以借,但一定要告诉他这是要还的。而且不能老是借他钱。常言道谈钱伤感情,下面为大家分享如何巧妙的拒绝别人借钱,而又不伤感情的方法。
6、所以干脆就想办法不要把钱借给他,然而不借给他钱又好像伤了哥们之间的和气,那应该怎么办呢?我觉得委婉一点找一个客观的理由,其余的他爱信不信吧,其实之前这回事儿谁都心知肚明。
我朋友跟我借钱5万,关于借款违约金支付的规定
1、借款合同违约之后的违约金赔偿被准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借款合同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但是如果说合同里面并没有对违约金进行规定,那么就是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这个时候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如下:借款合同的违约金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
3、违约金的约定是否违法,以经审查予以支持的违约金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为判断标准。
4、未按照合同提供借款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未按照期限收取借款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