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

钟逸 60 0

物权担保是什么意思

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法律主观: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 物权 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国有三种担保物权。 抵押权 。

法律主观:担保物权 是指担保物权人即 债权人 在 债务人 未按照 债权债务 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 担保合同 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 担保人 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并由此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担保作用和物权效力。担保物权是物权而非债权。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单项选择

D.不得继续履行 2甲公司于2004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04年7月6日。乙公司于2004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任意项选择题(每题1分) (一) 某甲系工人,工作已近半年,现年17周岁,其每月工资和资金所得,除生活开支外已经积蓄人民币1000元。因上下班乘车不方便,某甲便委托其邻居某乙买自行车一辆。

《会计法》第29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司考帝国网提示:本题考查债权和合同法的基本常识,提醒考生教材基础部分不容忽视。

国际法历年真题单项选择题:2010年2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

年的起算点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5年的起算点是债务人行为发生时。两个起算点不一定一致,因为乙发现前,甲可能已经转让一段时间了。行使撤销权,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

1、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1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2、抵押合同有效,因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且有效。但是由于没有进行登记所以不发生物权效果 质押合同无效,因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必须将质物转移交付。

3、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丙乙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将一张汇票质押给乙,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理出质登记,则( )。

4、”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C。该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D错误,B正确。

5、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

6、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