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抵押房产增名
一、申请抵押房产增名的条件
1、抵押人与新抵押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抵押房产经依法登记。
3、原抵押合同、原抵押权尚未解除或丧失。
4、抵押房产的价值足以保证原债权和新债权的实现。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抵押房产增名所需材料
1、抵押房产增名申请书;
2、抵押房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3、原抵押合同正本;
4、经债权人同意的证明文件;
5、新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
7、抵押房产的保险单;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三、申请抵押房产增名的步骤
1、借款人向房产所在地抵押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抵押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抵押登记机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抵押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查无异议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抵押房产增名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
1、原债权人不同意办理抵押房产增名。
2、抵押房产的价值不足以保证原债权和新债权的实现。
3、抵押房产的权属不明确。
4、抵押房产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五、抵押房产增名后的注意事项
1、抵押房产增名后,新抵押人成为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承担抵押权人的全部义务。
2、抵押房产增名后,原抵押合同解除。
3、抵押房产增名后,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房产的孳息和收益。
4、抵押房产增名后,新抵押人应当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