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质权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钟逸 33 0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举例

1、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担保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在占有原则方面,质押要求标的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而抵押则不转移占有。在生效原则上,质押自质物交付时设立,而抵押则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其次,让我们探讨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举例:A公司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欲将一辆汽车抵押或质押于B公司。合同3月1日成立,汽车3月2日交付。若为抵押,则没有转移汽车的物权,3月1日抵押成立:若A公司欠债不还,B公司也没有对汽车的直接处置权,需要与A协商。

4、标的不同。抵押权的担保标的是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而质权的担保标的是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不得设立质权。担保效果不同。

5、留置权是法定担保,而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质权涉及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对比区别:留置是法定担保,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质押,留置是移转占有,而抵押是不移转占有。留置担保的是动产,抵押担保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担保的是动产和权利。

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

法律分析:担保标标的不同、成立要件不同、担保的机制不同、实行方式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标的物有所不同。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分析: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担保标的不同,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data-filtered=filtered成立要件不同,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成立要件。抵押权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2、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担保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成立要件不同 (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3、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方式不同。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法律分析: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

2、法律分析:担保标标的不同、成立要件不同、担保的机制不同、实行方式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3、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

4、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标的物有所不同。

5、律师解担保标的不同 (1)质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成立要件不同 (1)质押权以质押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押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押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6、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而质权人则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的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