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2010年借款可当作非法集资款处理吗
对于非法集资款的处理,一般予以没收,非法集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的,非法集资来的钱属于非法所得的部分。属于被害人财产而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
《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予受理。
在审理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予受理。
违反法律、 法规 ,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判断风险大小的第一步,就看预期收益率。
单位向员工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法律分析: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目的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系合法的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的情形: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但需要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和个人借款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合法,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综上所述,公司向员工借款不算非法集资。公司的借款属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分析: 公司向员工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一般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
职工内部集资是否合法
1、法律主观:公司内部集资的行为通常是合法的。如果公司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属于刑事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公司内部集资的行为通常是合法的。如果公司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属于刑事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公司让员工集资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罪。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让员工集资违法。
4、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5、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或者以非法集资报案。内部集资其实只是一个不同说法的问题,如果有人告他,那就是非法集资。如果员工都是自愿的可以说成是民间借贷,那就是合法的。
6、如果企业让员工入股之后,员工享有股东的合法权益,这种方式是合法的,并不构成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怎么变成了非法集资
1、尽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严格的法律界限,但民间借贷也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可以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向特定的人筹集资金。
2、民间借贷一般是由借款人向特定对象借款,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3、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4、第三类,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
5、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公司向员工借款属于非法集资吗
公司向员工借款,需要看公司借款的性质判定。
法律分析: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目的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系合法的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的情形: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法律主观:公司向员工集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是可以作为借贷行为,认定为合法的。这两个关键条件: 一是集资对象限于单位内部职工; 二是集资对象资金用于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公司向员工借款不算非法集资。公司的借款属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向股东借款属于职工内部集资吗
如果公司在建立筹资关系时,有明确约定是向内部员工借款,并且附有利息给付的标准,这种情况就属于一种借贷法律关系,而非集资入股的行为。
内部筹资也称内部集资,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其职工(包括管理者)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向职工借款。其具体做法有:(1)事先取得职工同意后,扣除职工一定时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工资。
向股东借款属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