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人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
2. 属于“套路贷”的,套路贷指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诱使借款人签订合同或借款协议,并收取高额利息和费用。
1. 借款人无力偿还,导致债务缠身。
2. 借款人遭受暴力催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 借款人信用受损,影响个人和家庭的生活。
3. 不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给陌生人。
1. 与出借人协商,要求出借人降低利率。
2. 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案例
2020年,上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套路贷案件,犯罪团伙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诱使受害人签订合同或借款协议,并收取高额利息和费用,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犯罪团伙头目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团伙成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