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办理他项权利 车辆抵押办理他项权利过户指南

钟逸 60 0

车辆抵押办理他项权利过户指南

一、车辆抵押登记的定义

车辆抵押登记是登记机关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动产抵押方式设立担保物权的法律事实,予以公示的一种产权登记行为。

二、车辆抵押登记办理条件

1. 借款合同或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其他书面凭证;

2. 抵押合同;

3. 抵押物清单和估价报告;

4. 抵押物权人、抵押人和抵押物的权利证书;

5. 车辆登记证;

6. 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物权人为单位的);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抵押物权人为单位的);

8. 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车辆抵押登记程序

1. 申请。抵押人、抵押权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

2. 受理。登记机关对申请书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 公示。登记机关将抵押登记事项在抵押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向社会公示。

4. 发证。登记机关在抵押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后,向抵押权人发给抵押权证书。

四、车辆抵押登记注意事项

1. 车辆抵押登记必须在车辆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2. 抵押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3. 抵押物清单必须详细说明抵押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4. 估价报告必须是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5. 抵押权证书不得转让或设定其他担保。

6. 抵押权人在抵押期间内,有权占有、使用和收益抵押物,但不得处分抵押物。

7. 抵押权人在抵押期间内,有权监督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并有权要求抵押人采取措施防止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

8. 抵押权人在抵押期间内,可以转让抵押权,但不得转让抵押物。

9.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10.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对抵押物进行改变、增建、重建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