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贷款买房的人房子塌了怎么办 汶川地震房贷问题

钟逸 104 0

当年汶川地震,按揭房贷的人最后都怎么办了?

1、法律分析:当借款人通过向借款银行借款购得房产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同时法律有规定借款人的其他遗产,必须优先偿还房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其次,地震之后你的房子没有了,但是你的地皮还在,还可以继续在上面盖房子。如果是别墅就更好办了,现在廉价一些的建安成本,也就八百到千来元一平方,如果是整栋的高楼,则需要群策群力,打包给发展商,通过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如提高容积率等,让灾民有房补偿,让发展商也有利图。

3、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还活着,那么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4、这样的规定,就给贷款人留下了不用再继续归还贷款的口子。如果贷款人确实没有能力继续还款了,银行有责任免除房贷,贷款损失由银行承担。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房子没了,贷款不用还了。总结当然,汶川大地震的有关金融政策是针对汶川大地震本身的,并不适用其他时地区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地震之后,房子没了还是需要继续供还房贷的。而主要是业主是否身故,倘若人死了也没有遗产,不用还了。要是有遗产,将优先用作还贷。倘若人存活,房子因地震倒塌是不能作为不还款的理由。按照银行和借贷人签订的合同,借贷人只要还活着,就有义务要偿还。

6、年5月2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汶川大地震中,房子倒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还活着,那么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法律分析:地震中倒塌房屋要继续偿还房贷。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倒塌,但是贷款并不消失,所以还需要继续偿还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地震以后房子没了,还需要还房贷。贷款的房子在地震中损毁,但是房贷合同仍然是存在的,只有还清房贷,房贷合同才会解除,因此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用户都必须按时归还房贷。不过房产在地震中损坏,如果后续有相关的补偿措施,那么或许可以让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如果是因为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的话,那么房贷一般是需要偿还的,除非国家帮忙兜底。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申请贷款的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债务关系,而我们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属于抵押物,房子被摧毁之后是不会影响到我们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依旧是要偿还银行的贷款。

由于地震导致的房屋倒塌,房贷还用不用还?

法律分析:地震中倒塌房屋要继续偿还房贷。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倒塌,但是贷款并不消失,所以还需要继续偿还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具体如下:如果借款人在还房贷期间遇见了地震,那么按照规定,房子的房贷是可以延期还款的。因为房子是因为地震这类自然灾害而倒塌,属于第三方不可抗力因素。

法律分析:即使每个人的房子因为地震、水灾等特殊情况倒塌,也不会影响银行按揭贷款的存在。即使房子不见了,银行的房贷也要继续偿还。毕竟,房地产属于所有人,而不是银行,债权属于银行。

需要。因为房子作为个人贷款抵押,附属于借款人的债权。即使因为地震、水灾等特殊情况导致房屋倒塌,也不会影响银行按揭贷款的存在。毕竟,房地产属于所有人,而不是银行。如果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借款人仍有义务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偿还未偿贷款本息。

地震倒塌的房屋房贷还要继续还。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即使房子在地震中倒塌,房贷仍然需要继续偿还。这是因为房贷是一种贷款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