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乙处借了5万元钱。甲的老友丙表示愿意替甲偿还债务,并与甲签订了...
我认为是答案对,因为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属于债权债务的转让,债务的转让得到了乙方的同意后,自然乙只能向丙主张债权了。
如果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出于丙的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行为有效,构成法律上的保证。他承担的责任以3万元为限。
甲可以要求乙履行债务。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甲乙是合同的主体,丙是第三人。
甲借乙5万元钱,是用甲的信用卡借的,但甲到时间不还钱,怎么处理
1、所以,如果甲借给乙10万元,光拿着个欠条到法院起诉,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材料,那这个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输。
2、如果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出于丙的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行为有效,构成法律上的保证。他承担的责任以3万元为限。
3、甲方借乙方的钱,到期未还,本来甲方都欠乙方钱不还,怎么还要起诉乙方,无道理,不可以起诉乙的家人。
4、可以起诉,既然对方主张你欠钱,就让他在法庭举证,拿出证据来证明你欠他钱。这个是典型的民间借贷,既然他主张你欠钱,让他拿出证据,是否有欠款、借条,是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把钱借给你的,见证人是谁等。
5、很多年前就有类似案例了,因为“还”是个多音字,会出现不同意思。
6、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您这个问题只涉及到私人欠款,和不当得利无关。
若甲从乙处借得2年期5万元贷款,市场利率为6%,通货膨胀率为3%,按复利...
。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借款协议书范本: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 元整。
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复利计息,借款期限为6年。如运营期各年年末还款,该企业期初贷款额度为( )。 A.1234万元 B.1308万元 C.1499万元 DID1589万元 1某人欲将剩余的资金存入银行,存款利率为6%,按复利计。
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作为抵押物的车辆为: (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车牌号:__。
从银行贷款5万元1年利息多少?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5%,按35%计算,一年一次性付本还息利息是2175元。计算:50000×35%=2175元。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被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在于被借款人是借钱方,借款人为需要借钱的一方。
(请教案例分析题)甲向乙借了5万块钱,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两年后...
问题1答案:你说的例子复杂了,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假设2001甲向乙借款5万,约定一个月后还,2002日子就到了,到了2003两年内乙没有向甲主张过债权,再起诉就会丧失胜诉权。
乙要求甲08年10月1日前还款的行为,这里开始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应该从期满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视机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乙公司卖给甲公司电视机30台,货款总额15万元。2004年5月30日前货款两清,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后来双方并未对此合同进行公证。
甲欠乙5万元到期甲还了3万乙有到法院起诉甲欠5万元未还这算什么性质...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报警不会受理,除非涉嫌故意诈骗。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协商、调解或者上法庭进行诉讼。诉讼后还是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有能力但是还不履行的,直接判刑。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且还未到还款日期,对方可以暂时不偿还的。如果未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向对方索要欠款。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3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20年。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
如果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出于丙的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行为有效,构成法律上的保证。他承担的责任以3万元为限。
这种情况法院只能公告送达,在可以确认调解书是甲所写欠款属实的话,法院会缺席判决。判决甲承担给付责任,判丙负连带给付责任(丙担保已过担保时效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