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借款期间给他岳母出钱治病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法律主观: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 婚姻法 》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 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 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 的权利。
2、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父母重病时,子女应当提供必要的费用,因此丈夫借款为父母治病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4、如果能证明是丈夫私自借的,则妻子就没有义务为其承担责任,属于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华债网建议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共同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双方都需要偿还。借钱给父母看病,而且是以父母名义。所借钱财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不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公问丈母娘借钱合理么?
绝对不能借啊,而且还要把之前的钱写借条啊。这种男人有这种想法想法就是完全不对的。不要说是啃丈母娘了,啃自己父母都是不对的。
当然借钱,丈母娘没二话,如果你们因赌博,或不干正当行业亏了钱,丈母娘借钱心有不甘,怎么找这样一个伤门星,真是眼瞎了。我没有得到他们多大恩惠,反而我欠他们是的,真是上辈子没有修到的福分。
女婿实在是没办法了,急需要用钱,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借过了,还是不够,剩下的只有丈母娘了。这时候脸面也不再那么重要了,能借到钱就是好的。
买房借老丈人100万也房本写了老丈人名我货款我把老丈人钱还完了离婚...
1、双方协议,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进行分割,一人一半,因在女方母亲名下,建议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获得现金补偿。最坏的情况,房产在女方母亲名下,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它是属于女方母亲的个人财产,双方离婚,无权分割。
2、首先,如果房子是老丈人的名字,那么房产所有权归老丈人所有,与上门女婿的还款无关。上门女婿只是承担房贷的责任,但不代表对房产拥有所有权。至于如果离婚了是否可以要回房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3、在协商解决时,因为房屋产权证归属于岳父岳母名字的,产权归属于岳父岳母,尽管住房贷款是你们夫妇还款。
4、作,读音为:zuò,动词意思是:劳动、假装、起、当作、做出、从事某种活动。
广东男子被岳母要挟,让拿1300万给儿子买房,他是怎么做的?
1、父母打来电话,告诉男子老家房子拆迁可以补助1500万。大家都知道,如果老房子拆迁会获得一部分补助,因此产生了一些拆二代,无论怎么说,能收获一部分钱是非常开心的事情。
2、岳母以离婚为要挟,逼女婿拿出来1300万元这件事发生在广东,一位男子家里拆迁,喜得1500万元巨款,然后男子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自己老婆。
3、把女儿当摇钱树,逼着女婿拿1300万,这是卖女儿的节奏。这件事情放在岳母身上,她的儿媳要死要活地拿钱给自家弟弟买房,她作何感想。做人也要有底线,懂得分寸。
河南一岳母要100万彩礼,新郎没钱当场逃婚,新娘对此有何回应
新娘对此并没有任何的回应,因为这个新娘觉得自己夹在中间也确实是非常的难做,一边是自己的母亲,另外一边是自己的丈夫。如果自己帮母亲,那么丈夫肯定会特别生气,而如果自己帮丈夫说话,母亲又会特别生气。
由于金盛的家庭条件并不是那么好,小白的母亲并不认可这段关系,于是向金盛提出了要娶自己女儿,拿100万彩礼来的奇葩要求。
引言:河南省有一个老母亲在婚礼现场向自己的女婿要100万彩礼,结果新郎甩开新娘的手就逃婚了,岳母的要求确实不太合理。
然而,无论小张怎么做,都无法感动二老。小张上门提亲两次,二老两次都拒绝了,表示要结婚可以,得有100万彩礼钱。对小张来说,100万就是天文数字,天价彩礼压的他喘不上气。
钱会伤人,女婿借给丈母娘上百万,妻子为何提出离婚?
那就是把这个问题转嫁给自己的妻子,告诉丈母娘,家里的钱都是由她女儿掌管的,自己没有权利处理,要丈母娘直接找妻子去要钱,如此即使丈母娘最后不还钱,妻子和丈母娘也不会不认账,丈母娘也不会将女婿当成摇钱树了。
首先,借款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等于是刘先生两口子借给丈人丈母娘的钱。所以,让妻子来还款肯定不可能,妻子本身对这些钱还有一定份额的支配权呢。
借钱没有借条就不好解决,如果有银行转账之类的证明,做妻子的给补个借条就好了,因为的确有证明说明女婿拿了这笔钱,那就得算夫妻共同债务。
那得看有没有借条和借据,如果没有凭证,那就麻烦了,如果没有,那就想办法跟他心情气和的谈谈,尽量用最和平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