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为李某借款10万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

钟逸 146 0

经济法案例分析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投资行为是由权力机关决定的法定事项,而不是由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对于投资行为应当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原告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应当知道。因此,如果本案被告股东大会不追认合同有效,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2、.若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3、(2)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4、《经济法案例分析》自1999年出版以来,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近些年来,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经济法制建设也有进一步发展。

有几个法律分析题,哪位高手给解答一下!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不构成。而是构成毁弃邮件罪。理由--《中华共和国刑法》第贰佰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而二年一下有期徒刑。3,某甲潜入财务室盗窃,当打开保险柜后,柜中空无分文。

3、申诫罚也称 精神罚或者声誉罚,是行政机关向违法者发出警戒,申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处罚形式。主要有警告、通报批评。这是行政处罚的其中一种。

4、问题二:我们注意到,丁某骑车过快,是对于骑车技术过于自信,是出于轻信的过失。对于李某被撞伤,乃至死亡是根本反对的。因此,对李某的死亡,应当是过失杀人罪。但是,丁某在该行为发生时,年纪仅为15岁。

5、(5)如果钱某用木棍打猪是由于母猪追咬其而实施的,则构成紧急避险,应由母猪的主人承担责任。

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多选题

(3)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专用存款账户的相关规定。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一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D、或有资产一旦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企业应将其冲减预计负债 【答案】ABC 【解析】或有资产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应单独确认。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企业义务(17)多选题 国家出资企业的义务包括()。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甲公司解散(30)多选题 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案件分析题

龙湾区分局可分别向治安民警王某、向某进行追偿。 如果楚某*宿的暗娼李某未满十四岁,龙湾分局应当将案件转移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案情】 H村有村民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私塾教育,被县政府取缔。

本题中,丁虽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的行为表明其认同借款合同的存在,其主观上愿意承担还款义务,即同意履行,故诉讼时效中断,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李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是有效的,但是他们的买卖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在尹甲用铁叉叉到小女孩时,这个行为应该属于意外事件,因为在这种情况和环境下,尹甲这时候根本不知道麦草堆里会躲个小孩,属无法预料的事情,所以属于意外事件。尹甲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一)1999年6月5日,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3月被提前释放。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虽然最后江某的伤是轻伤,但是王某在行为实施过程中,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在银行借钱,借钱人被抓了,负责担保的有责任还款吗?

1、你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所谓“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贷款人被抓后,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银行的催款通知书什么时候会到 肯定是担保责任啊 你就先替贷款人还钱,然后等贷款人有钱了,你再问贷款人要,这个都成你和贷款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了。

3、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应先承担还款责任,等找到借款人,再和借款人追诉。

4、你给别人的贷款做担保,被法院起诉了,现在贷款人跟银行协商了,只要贷款没有归还的情况下,担保人依然要承担担保的责任。关于担保贷款。债务人到期没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5、担保人可以帮贷款人还款吗担保人不一定要帮贷款人还款。一般来说,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当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如果没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出现应诉的,庭审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后,确定双方确实存在借款的,会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