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账户不核算应支付的借款利息。为什么这句话是对的。?
【正确】为了核算和监督短期借款的借入和偿还情况,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账户。
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三是利息费用的核算科目。
错,短期借款账户是核算向银行或是其他金融机构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种借款,是本金。
短期借款账户核算应付未付的借款利息。对错?
1、错,短期借款账户是核算向银行或是其他金融机构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种借款,是本金。
2、短期借款账户性质是低于1年的借款,灵活性比较强,就不考虑时间成本了,也就不用计算利息,一般财务方面长期的东西都是1年以上的,是个大概界定。借入款项发生的利息的支出,应在实际支付利息时进行账务处理。
3、【错误】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不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是通过“应付利息”或 “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4、贷方登记借入短期借款时增加的借款额,借方登记偿还短期借款时减少的借款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属于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一项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账户。
短期借款核算指什么
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补充企业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借款,外汇借款也在短期借款内核算,也可增设外汇借款账户。目前企业的短期借款有临时借款、网点借款、项目借款等。
2、短期借款核算是指公司或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需要资金周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偿还的一种财务活动。
3、短期借款的具体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