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的扶贫货款的措施与建议
1、②设立政府事业型担保公司,专门负责对包括农业政策性贷款在内的各项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担保业务,以免减少贷款投向盲目性,达到减少贷款风险目的。③设立股份制的担保公司,为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提供商业性担保。
2、申请方式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3、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4、流程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5、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6、建议尽快还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现在政府的扶贫都有哪些项目
1、整村推进:整村推进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中所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主要是集中资金、综合扶持,改变村庄的落后面貌,整体推动贫困村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整村推进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修建道路、建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沟渠、兴建沼气、推广种植、养殖项目等。
2、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3、扶贫项目有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这其中,既包括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等“传统项目”,也包括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等新手段、新方法。扶贫是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
农户扶贫贷款政策
1、法律分析:扶贫贷款的条件:贷款人被当地机关判定是贫困户,贷款人需要是“三好”农民、“三强”农民、三有”农民、“三无”农民。
2、精准扶贫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3、扶贫小额信贷是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其政策要点是:必须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4、贫困户贷款政策?针对贫困农户的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签订带动贫困户增收合同或协议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加专业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每带动1户贫困户可申请贷款1万元,扶贫龙头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精准扶贫贷款政策 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般能用于贫困户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
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更好地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95号、〔1990〕15号通知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年。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7年印发了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共分为了7章,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的本办法。
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匹配、运营管理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5月22日,自治区政府发布《广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法律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文件内容中第十六条的第1点提到:总投资规模低于100万元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规范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