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王某借款1万 我公司向王某借款1万元,王某以现金方式付款

钟逸 76 0

民法案例分析

1、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乙应当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支付700元的赔偿费用。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等。

2、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52条规定,该行为无效。承担侵权责任,陈某和张某恶意串通欺骗马某,侵犯了马某的财产权。顾马某可以要求陈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有效,岳某属于善意取得。

3、郑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郑某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履约失败,个人没有任何主观过错。2应当由郑某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因为违约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就是不以违约人有没有过错来定责任的大小和有无。

4、答案:(1)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义务,因为丙公司有理由依据合同专用章相信乙公司有代理权,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即甲公司须对表见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经济法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的解决,涉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合同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修理厂有权依据留置权扣下货车。修理厂与老王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修理厂在老王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老王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修理厂费用优于银行债券优于张某的债权。

3、这是一个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例,并不是一个经济法案例。分析:乙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公司向个人借款,如何还款

1、法律主观:那个个人借钱给公司的问题,借款,有借有还。投资,投入了就不是你的资,而是公司的资了。签个借款合同,公司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你将钱转入公司账户即可。

2、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可以考虑向个人借款。

3、如果两个公司不是同一家银行的,支票反面背书人要盖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不会盖的话把这2个章带都上,询问下银行工作人员怎么盖。可以转帐支票开给个人,需要提供收款人个人结算存折帐号,没存折的让他她去开个。

4、而企业向个人融资,我们一般记为“其他应付款”,以此来处理。

5、到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的银行账户直接汇入这个人的账户 手续:带上当时你们签定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请补一份吧),合同上要写时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时间,一式两份,要加盖公司的公章,还有个人的签名。

6、而企业向个人融资,我们一般记为“其他应付款”。

某公司向个人借款1000000元整,年利率为1分息,请计提11月份利息,做会计...

借款10万,1分利息,一年利息为:12000元。

借:银行存款1 000 000 贷:短期借款1 000 000 企业应按月计提银行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中,但一般银行是按月扣利息,因此在计提时就形成了企业的一笔短期负债“应付利息”。

第一年需要付的钱是5000元,算法是利息等于借款金额乘借款利率,也就是1000000*5%=50000元,第二年要还的钱依然是50000元,到了第三年,借款期限到了,所以连同本金一起还款,那么第三年需要还的钱就是1050000元。

该企业每年付112万元利息。根据题意,借贷本金为100万,即1000000元,月利率=1%,以月复利计算,每季度息一次,即每季度清算不再代入下一季度。

) 1月1日,企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1000000元,年利率10%,借款期限为9个月,支付借款手续费等83667元。借款利息按季支付,短期借款利息采用预提方法。

计提该借款利息费用,3月31日,(31天)应付利息7750元,4月30日,(30天+31天)应付利息7750+7500=15250元,5月31日(31天+30天+31天)应付利息15250+7750=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