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做生意借十五万,用三年,每个月给一千五行不行
不违法。根据查询民间借贷信息得知,民间借贷17万每个月月利率不超过2%,所以利息1500是属于合法利息。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不好。等额本金一年月还2500元按10年期利率6%算是20万本金,算是高利贷,所以不好。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你好,如果是出借十四万,一个月才一千块钱的利息算是比较低的利息了,当然是还可以,不过一定要确保本金可以收回。aqui te amo。
如果你欠个五年不还,本金能从1万涨到六七万以上。后面每拖一年,本金就是几何倍数增加。很多人借了高利贷还不起,最后要么就是弄得倾家荡产,要么就是走上歧途,在监狱里过完余生。
或者先向亲戚朋友借上150000元将钱还掉,然后再慢慢还亲戚朋友的钱。亲戚朋友顶多是欠个人情,可以不用利息。因为从你的描述来看,15万每月几千利息,估计是高利贷或者银行高利息的产品。
我以私人名义借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老板15万。钱打入老板私人帐户的...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可以向特定的个人借款,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借款,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要看是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公司债务,当事人可以在破产清算中主张债权,如果是个人债务,当事人只能找个人偿还。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不是只看汇款单,人证也可以是证据。最终可以将结果导向以公司的财物作为私人债务偿还。
私人的钱想要合法借给公司,可以由公司法人跟借款人起达成一致,写下借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公司账户可以给法人私人账户转账,但不是随便就能转的,需要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合理、真实的事由。
可以向领导借钱吗?_
1、会。很少有人会问领导借钱的,除非是真的很特殊的情况,不然领导会觉得你这人有问题的,在他心里觉得你这个人不靠谱,会对你有意见,所以不要轻易跟领导提这样的要求。
2、可以尝试向以前的老板借钱,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评估自己和老板的关系。如果老板和你的关系比较不错,可以考虑向老板借钱。但如果只是曾经的雇佣关系,那么老板借给你钱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说明借钱的用途。
3、不要向老板借钱,老板的钱似乎很多,但无论他有多少钱你也千万不要向老板借钱。钱总是不够花的。老板也是这样。你可能会说你有很多困难,你需要帮助,但那也不是你可以向老板借钱的理由。
4、此外,借钱本身就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如金额、偿还期限、双方之间的关系等等。因此,最好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打电话给领导借钱,这样可以更好地沟通和商讨相关事宜。
5、可以的!跟领导借钱的前提是你确实出现了困难急需要用钱,然后跟领导去借。当然,领导借不借给你,在于领导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借给你是人情,不借给你是本分。
向老板借20万可能吗
1、可能。入职1年已经属于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和老板也已经互相了解一年,只要向老板说明借钱的原因,并且理由得当,入职1年向老板借20万是可能的。
2、工作10年像公司借20万能借到。工作10年说明在岗位上的重要性,证明值得借这20万元。已经工作10年明你自己在这个岗位上的可持续性,会继续好好干。
3、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合理。首先二十万不是小数目,你和领导关系再好,也会写欠条一类的,首先要考虑领导会不会借你,被人拒绝的感觉不好。
4、人家都不知道你都做过些什么,是怎样一个人,谁会提前借20万。
5、就是朋友也未必会这么大方借钱,更何况你跟老板都不熟悉,而且跟老板借钱是大忌,我就是要饭,都不会找老板借钱。如果他是一个头脑正常的老板,无论他多么有钱,他都不会借钱给员工。当然3百元是可以的。
员工可以向老板借钱吗?
1、实在缺钱可以找老板借9万块钱,但需要注意以下因素:公司政策:有些公司禁止员工向老板借钱,或者有明确的规定限制员工与老板之间的财务交往。你可以查看公司的员工手册或咨询人力资源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2、不要向老板借钱,老板的钱似乎很多,但无论他有多少钱你也千万不要向老板借钱。钱总是不够花的。老板也是这样。你可能会说你有很多困难,你需要帮助,但那也不是你可以向老板借钱的理由。
3、合适。这种情况很普遍,相当于提前预支工资,写一个申请,主管签字同意后,转交老板,老板签字后,就可以凭借条子去财务那里领钱,到发工资的日子,自动扣除预支的部分,所以合适可以借。
4、可以。在借款之前要先与领导进行协商,征得领导同意,制定借款、分期还款协议,按照正规的借款流程签订借款合同,准时还款,是可以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