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股东会决议是什么?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从外观上看可以代表一家公司借款的真实意思。银行对股东会决议进行审查,一方面是为考察这家企业具有真实的借款意图,避免少数股东或高管借公司之名借款,保证贷款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银行保留的股东会决议,在追偿贷款时可作为一项重要证据,有助于贷款的追回。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法律主观:公司向银行借款要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如果是涉及公司重大经营方针改变与投资的贷款(比如整体转产,整体搬迁,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等)需要股东会决议;其它的贷款(比如经营性生产资金,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投资等)则由董事会决议即可。实际这也不是绝对的,有的是医理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理层就可以决定是否贷款了。
法律分析:在进行银行贷款的时候,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是公司借贷行为有效的前置条件,其作用是对公司的借款行为提供效力基础。在实践中,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对于借款人是企业的,银行一般会要求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出具的有关向该银行借款的决议,若没有决议,银行通常不会为该企业办理有关业务。
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融资贷款) 决议概述 本决议由公司于年月日在办公室正式召开股东会并通过,旨在就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万元(或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万元)的事项进行表决并达成一致意见。
...现要召开股东会,决议向银行申请借款,但有AB股东在外地,不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向银行申请借款,AB股东在外地无法出席的处理方式如下:股东会会议形式 线上会议: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通过视频会议等线上形式召开股东会。这种方式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包括在外地的AB股东,都能参与讨论和投票。
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可以自由进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即可。因此而产生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至于工商局说需要股东会决议本无依据,但基于其实践操作,必须提供的话也不难。
不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就可以生效,不需要股东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XX、XX。新增股东:XX。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
公司向银行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作出,主要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具体要求。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对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这一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公司有一定的自主权来决定这一事项的决策机构。
法律主观:公司向银行借款要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时候当然需要召开股东会,任何让企业负债的行为都不能由公司的某一位领导人员单独决定,公司借贷属于重大事项,如果绝大多数的股东都不同意借款行为的话,私下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往往是比较巨大的,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是解决资金压力的重要方式。而公司贷款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借款需要经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但无股东会决议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需要,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七十四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已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并对借入方处以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
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股东会决议包括哪些条款
公司法对外借款表决的规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全部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这是股东大会一般决议。
公司向外借款,小额借款可以由总经理决定,较大额的借款由董事会决定,对于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也可以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
公司法对外借款,需要经过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这意味着,只有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明确同意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才有权决定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法律主观:公司向银行借款要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