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土地抵押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 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 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 具有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
二、贷款用途
- 购买自用住房;
- 购买商业用房;
- 建造、装修、改建自用住房;
- 购买汽车、教育、医疗等大额消费;
- 经营周转资金;
- 其他合法用途。
三、贷款金额
- 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 最低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规定。
四、贷款期限
-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 最短贷款期限由贷款银行规定。
五、贷款利率
- 贷款利率由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期限、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
- 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
六、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还款法;
- 等额本金还款法;
- 组合还款法。
七、抵押物
- 房产;
- 土地;
- 其他可抵押的财产。
八、抵押登记
- 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银行将发放贷款。
九、贷款发放
- 贷款银行在收到抵押登记证明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
十、贷款使用
-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
- 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活动。
十一、贷款归还
-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 借款人逾期偿还贷款,贷款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十二、贷款提前还款
-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应提前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 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后,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