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公司未约定转入账户

钟逸 52 0

A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向B公司借款,借款未到A公司账户,直接转到A公司法人...

1、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如果A公司与另外公司之间本来就有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其他约定,则此行为不过是履行约定或者偿还债务。此时仅仅涉及民事责任。

2、如果法人以自己的形式借款给公司,那么转账还款的时候当然要归还他的卡中。现在的很多公司的法人不一定是老板自己,法人只不过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一个人名,很多时候执行权力时根本用不到,就像一个注册名字一样。

3、可以。如果是经营贷的话、直接对公支付货款?都是法人银行帐户付的货款,再从公司帐户直接转账到法人银行卡上、可以转到法人户但必须用于公司经营,后期取得相关发票,或者算法人借款1年内还公司。

4、公司只有一个基本账户,公司基本账户里的钱可以取现也可以转账,转账的方式可以选择转账支票或者公司网银进行转账,公司网银转账比较方便一些。

公司股东主张借款,前没有到公户合法吗?

根据常规的法律原则,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指导。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签署了借款协议,但借款本金并未入公账,且被其中一个股东收走,其他股东没有收到钱,可能会引发多个法律问题。

公司没有对公账户违法,具体如下:公司没有对公账户的话会构成涉嫌偷税。

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

公司借款没有打到公司也没有打入法人个人账户,而是打入了另外股东个人...

1、如果个人股东不同意退还这部分钱可以以不当得利的理由提起诉讼。

2、有限责任公司以自身所有履行了出资义务,那就没有股东的责任了公司承担。银行贷款打入公司帐户就属于公挪用了公司的资金私用,可以告他侵占公私财物罪。

3、”综上可知,公司所收货款没有打到公司账户而是付款到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个人账户,未将货款收入进行纳税申报是偷税避税行为,应该上述法律规定将所欠各项税款,滞纳金及相应罚款补齐。

4、分红:企业向股东分红时,通过对公账户向股东的私人账户进行转账。注意,股东分红需要根据税法要求申报与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报销:对于员工报销的款项,经企业审核后,由对公账户向员工私人账户进行转账。

5、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与公司股东、法人之间的款项 借款形式: 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的个人账户,经常会跟公司的公户发生往来(借款、还款之类的)。

6、公司账户里的钱不能直接转入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账户。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借款给公司,但钱转到公司财务账户上,该怎么证明

不用写什么证明,用些客户向公司买东西,货款打到个人卡上。个人取出后交到财务,财务开具收据(交款单位要写购货人单位,收据经办人由交款签字)。

当事人的借款行为属于借给个人的行为,与公司无关,以借条为证。

首先法人借款给公司的账户,如果要转回公司账户内转账的金额就需要提供转账的证明。其次是先去银行打印转账的流水,而后到公司的财务部门告知具体转账的事宜。

法人私户转账到对公账户的,需要根据实际款项或者业务的性质来确定对应的凭证摘要。

公司盖章借款但钱没有汇公司法律怎么规定

因是公司法人所为,并且盖有公司公章,所以协议是有效的,公司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公司确实没有收到款项的,可以向公司法人进行追偿。

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从法律意义上说,应当公司先承担债务责任,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找擅自行为的股东追偿;从公司内部管理的意义上说,公司不承担责任,由那个股东自行承担,因为股东未经授权,擅自行为,借款视为个人借款。

法律主观: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属于公司的借款,由公司负责偿还。《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如果是公司作为借款人进行借款,一般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如果实际的使用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一块承担还款责任的。

向银行贷款,但贷款没有入到公司基本户的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既然是过账,肯定是要还的,还: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你要过账单位给你写一个过账的说明材料,你们就不需要纳税了。

车贷款银行未转到的公司,在财务上的话,应该把贷款当做待定的贷款进行处理。

你好,如果时间不长,全部恢复记账前的状态,从建账那个月开始,补一条分录就是。然后重新结转,结账。如果跨年了,就比较麻烦了,可能要通过借,利润分配,贷,短期借款来调整。

鼓励、引导、支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