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建设银行信贷科贷款政策指南
一、贷款申请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 符合日喀则建设银行贷款政策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申请流程
1. 贷款人向日喀则建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 日喀则建设银行对贷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
1) 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查;
2) 对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3) 对贷款人的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评估;
3. 日喀则建设银行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4. 贷款人与日喀则建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 日喀则建设银行发放贷款。
三、贷款使用与管理
1. 贷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
2. 贷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 贷款人应保持信用良好,不得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4. 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借据等贷款凭证;
5. 贷款人应及时向日喀则建设银行报告贷款使用情况和还款情况。
四、贷款违约处理
1. 贷款人违反贷款合同约定的,日喀则建设银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贷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2) 对贷款人处以罚息;
3) 扣划贷款人的存款;
4) 拍卖贷款人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贷款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可以向日喀则建设银行申请展期或者减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