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一、贷款对象
1、具有莱芜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莱芜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缴存比例不低于本市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
3、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4、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1、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2、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
3、三套房及以上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予贷款。
三、贷款利率
1、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当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当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三套房及以上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予贷款。
四、贷款期限
1、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70年。
五、抵押担保
1、借款人须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还可提供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抵押担保。
六、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
2、等额本金还款。
七、其他规定
1、借款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
2、借款人需在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借款人必须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逾期偿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莱芜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