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属于抽逃出资吗
此际,股东出资已构成公司资本,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第二,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包括单位股东与个人股东;第三,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第四,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即以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文件等所表明的股东资格。
法律分析: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属于抽逃出资。只有当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的,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 即抽逃出资认定中的合理对价原则,也就是说,公司借给股东钱,也应当考虑借款的合理性和获利性,股东长期占据资金,且无合理对价的,明显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威胁债权人的资金安全,显然属于抽逃出资。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构成股东抽逃出资前提条件:公司已有效成立;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
股东借款不构成抽逃出资。只要程序正当,就是公司借款给股东。抽逃出资是指出资后将财产通过各种方式归自己所有,而如果股东是真的借款,有还款的行为,则是抽逃出资。
公司借款属于抽逃出资罪吗
法律分析:积极归还,不构成,否则构成。构成股东抽逃出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第一,公司已有效成立。
法律主观:公司借款可能会构成 抽逃出资罪 。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还可能会构成抽逃出资罪,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满足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罪。
如拒不还款,可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说明情况),公司登记机关会依法立案调查(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抽逃出资行为并已经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可能会依法对其处以抽逃出资额10%的罚款,要求其补齐。如果构成抽逃出资罪,那就不是罚款的问题了(参看刑法抽逃出资罪)。
借款构成抽逃出资吗
1、法律分析:积极归还,不构成,否则构成。构成股东抽逃出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第一,公司已有效成立。
2、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构成股东抽逃出资前提条件:公司已有效成立;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
3、如果公司刚刚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或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股东即将相当于出资的款项借回,虽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率,但仍应视为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充分、有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且股东借款并非利用控制地位而实施的情况下,才不作为抽逃出资对待。
4、法律分析: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属于抽逃出资。只有当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股东借款是不是抽逃资金
此际,股东出资已构成公司资本,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第二,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包括单位股东与个人股东;第三,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第四,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即以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文件等所表明的股东资格。
法律分析: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属于抽逃出资。只有当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股东借款是否算抽逃出资要根据情况分析。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的,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
股东借款不构成抽逃出资。只要程序正当,就是公司借款给股东。抽逃出资是指出资后将财产通过各种方式归自己所有,而如果股东是真的借款,有还款的行为,则是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