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被抵押怎么强制执行 唯一住房包括被抵押的

钟逸 120 0

请问卖房时如何界定唯一住房?

1、法律分析:“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即“唯一住房”认定上侧重纳税区域核算。

2、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有以下: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无住房,首次只购买一套住房;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住房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住房的。

3、满五唯一的房子相对同等条件下的不唯一房屋,免征个税及增值税,这笔费用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2)确认“唯一”,涉及到合同约定以及违约定责。

4、成本价和标准价。如果是以市场价买的,则属于完全个人产权,跟普通商品房的认定方式完全一致。如果是以成本价买的,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也就不存在“满五”的问题了。如果是以标准价买的,业主只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也享有部分产权),也是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原单位有优先回购权。

5、这种情况可以算作唯一住宅出售。没交税就没法过户(一般都是同一天),没过户你的名下就没增加房产。只要原来那套房子在你买的这套房子过户前把户过了就可以。以过户(交税)为基准。

唯一住房抵押会被拍卖吗以及不执行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分析:法院是不会拍卖担保人唯一的房产的,如果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可以。

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也是可以拍卖的。

履行完毕、超额执行等。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履行完毕,房产可以不被拍卖。超额执行:案件标的较小而标的物金额过大,按照比例相适应原则,拍卖不适合执行。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是什么意思?

如果被执行人的住房属于“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就是说你在本市有套房子逾期不还钱,法院考虑到你只有一个住处是不会查封你的房子的。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这一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误读,这与人民法院在执行唯一住房时所持的保守谨慎态度也大有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该住房不能被强制执行。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居住权益,避免因为强制执行而导致其基本生活无保障。

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的住房属于“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这一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误读。唯一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

法院会执行唯一住房吗

1、法律分析: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

2、【法律分析】: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一般来讲,对于唯一住房是不会进行强制执行的,对于夫妻之间的唯一住房,这个要考虑夫妻双方单独有没有其他房产,如果除了这套之外,还有其他房屋的话,就可以进行查处。

3、法院会执行唯一住房。原因如下: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已经在法律的范围内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都可以查封;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4、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是什么意思

1、如果被执行人的住房属于“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的住房属于“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该住房不能被强制执行。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居住权益,避免因为强制执行而导致其基本生活无保障。

4、唯一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我现唯一居住房屋怎么办?

1、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对于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

2、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法院不仅可以查封,而且还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房子处理,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即使是唯一的房产,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对其房产进行拍卖,同时置换(购买)一套合适的住房。或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